下午兩點,庭審繼續。
在昨晚庭審中,藍云交代了自己殺害工程師雷克的事實,并且證明雇傭自己的人上了巴松的車。
司馬落:“經過一些時間休庭,通過藍云的辨認,可以肯定給藍云錢的人,是巴松的私人司機。烈焰法庭在曼谷接觸了司機,大家請看視頻。”
視頻是很陰暗的小房間,巴松司機被吊著,上身沒穿衣服,身體都是傷痕。司機被放下來,面對攝像頭開始說這件事。他只承認自己按照巴松的吩咐,約見藍云,給了藍云一萬美元。兩天后,再約見藍云,給了藍云四萬美元。具體為什么給錢,司機不知道。
藍云證明司機沒有和自己對話,只給錢,自己是和電話中電子音溝通。
現在是兩個證人。
巴左開始質詢證人司機,電話連線,司機還在烈焰控制中。
巴左:“打了你嗎?”
司機:“打了。”
巴左:“沒打你時候問什么問題?”
司機:“問我是不是給了照片上人一筆錢。”
巴左:“你怎么回答?”
司機:“沒有。”
巴左:“被打之后?”
司機:“我承認給了照片上人一筆錢,他們問只有一筆?我說是,他們再打我,我就說兩筆。”
“謝謝。”巴左坐了回去。
司馬落道:“打你的人是不是告訴你兩筆錢的金額?”
司機:“沒有。”
司馬落:“那你怎么知道第一筆一萬,第二筆四萬美元?”
司機:“錢放在信封內,我打開看過,一捆一萬,很容易數清楚。”
司馬落:“事實是你應巴松的要求給過錢,并不是你在被打之后胡亂編造。”
巴左道:“他現在還在控制之中,怎么敢亂說話呢?司機證詞根本不可信。而且烈焰法庭參與逼供,缺乏第三方的監督。”
一號法官道:“我們從來不忌諱使用一些手段,司馬檢察官已經說的很明白,大家聽的很清楚,我們也沒有必要制造口供。本庭這里說明,在看過完整視頻后,本庭采納司機的口供。”
巴右站起來:“司機,你說是巴松給了你錢?”
司機:“是。”
巴右:“巴松是在家里給你錢,還是在車上給你錢?”
司機:“在車上。”
巴右:“當時汽車停在哪里,比如說第一次給一萬美元。”
司機:“停在某大廈地下停車場,我步行兩個街區到另外一個地下停車場見到照片上的人。把錢給他,我就回去開車。”
巴右:“期間花費了多少時間?”
司機:“二十分鐘左右。”
巴右道:“車的引擎是開著?”
司機想了好久:“我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