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右道:“假設車的引擎是開的,在密不透風的地下停車場,很可能導致后座的巴松一氧化碳中毒。”
司機:“關了吧。”
巴右道:“當時曼谷的溫度35度,你關了引擎,會不會悶死巴松呢?”
司馬落插口:“巴松下車也不是沒有可能,他是一個成年人。”
巴右道:“現在問題是,司機無法回憶清楚當時的事……司機,你還記得是哪一年哪一天你給了錢嗎?”
司機想了很久:“三年前,哪一天我忘了。”
巴右:“你是第一次送錢嗎?”
司機回答:“不是。”
巴右:“巴松讓你送錢次數多嗎?”
司機回答:“比較頻繁,巴總這人很念舊情,以前認識的女生生活困難,就會讓我送些現金。巴總也很講道理,也有女生的丈夫第一次打電話,巴總也會讓送點錢。第二次就不會理會了。另外,有幾次是巴總看上女生,女生丈夫出價幫忙,也是由我送錢。”
巴右道:“你很可能搞混了?畢竟是三年前的事。你被打了一頓后胡言亂語。”
司機不知道要怎么回答,司馬落問:“你說比較頻繁,一個月幾次?”
司機回答:“不可能一個月幾次,一年兩三次就很多了。”
司馬落:“每次送是美元嗎?”
司機回答:“不,就兩次是美元,一次一萬,隔兩天四萬,其他時間送的都是泰銖。”
巴右問:“你知道送錢的目的嗎?”
司機:“不知道。”
巴右再問:“你確定是送給照片上的那個人嗎?”
司機:“我記不清楚是不是他。”
巴右道:“也就是說,你送過兩次錢,但未必是送到照片上那個人手上?”
司機:“對。”
巴右:“那前面你又承認給照片上的人送錢?”
司機:“我真的不肯定是不是照片上的人,我只肯定我送過。我不承認送給照片上的人,就會挨打。”
司馬落:“有什么意義嗎?他記不清很正常,司機送過美元,藍云拿過美元,這個證據鏈就已經足夠了。請辯護律師不要再扣字眼,沒有什么意義。”
巴右看巴左,巴左點頭,他知道沒辦法再挑骨頭。
巴右站起來問道:“司機,你跟了巴總多少年?”
司機:“十二年。”
巴右:“十二年你沒出賣過巴總,被人打一頓就出賣了巴總……是不是有人給你錢了?”
司機忙道:“沒有,沒有。”
司馬落道:“反對辯方律師進行誣陷。”
“反對有效。”一號法官道:“請辯護律師不要浪費時間。”
“切了吧。”巴右讓切斷和司機的通話,道:“有可能巴松確實買兇,但是還無法證明工程師的死和泥石流有關。”
司馬落翻白眼,都懶得理他。也能感覺到,雙巴基本繳械投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