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云:“她答應給你多少錢?”
證人:“……沒說給多少。”
曹云問:“那你怎么知道她給你的錢,足夠你在失去買一套房子?”
證人:“我猜的。”
曹云:“按照我的了解,銀河律師所的專座律師,應該挺富有的。為什么愿意為了這筆錢而冒險?”
證人想了一會,有些無奈:“律師收入沒有外面想的那么高,我去年業務收入是三百萬,在同行業中算是很高的。但是律師所要抽17%,畢竟是律師所提供了案源,另外稅率為40%左右,拿到手也就一百多萬。我有兩個孩子,我老婆是全職太太,能存點錢,但是要買一套市區的房子,差的還是很遠的。”
曹云點點頭,問:“你和曉月是幾點見面?”
證人回答:“范十一自殺當天中午12點左右。”
曹云:“她穿什么衣服?”
證人看曹云,低頭沉思一會:“紅色?我對衣服不敏感,應該是中裙……”
曹云道:“沒多久的時間吧,曉月很漂亮……”
證人:“可能就因為漂亮……”怎么說呢?女人穿的多,男人看沒包的部位。女人穿的少,男人看包的部位。
曹云:“再想想吧。”
證人:“我不太肯定,好像是米黃色的衣服是……我記不清楚。”
曹云:“好吧,那你們在公園哪個位置見面?”
證人回答:“有一些老人在唱戲亭子,我們坐在十幾米外的位置。”
曹云問:“附近有監控嗎?”
證人:“沒有吧。”
曹云:“也就是說,沒有客觀證據證明你當天和曉月在公園見面?”
證人想了好一會:“沒有。”
曹云道:“那她總有給你電話吧?”
證人回答:“沒有,不可能直接打我電話,我是范十一的律師,她有利益關系。”
曹云:“那她怎么聯系你?”
證人回答:“她給我打電話,電話號碼是陌生電話號碼。”
曹云看法官:“查到號碼了嗎?”
一號法官回答:“號碼是公園附近一所寺廟內的公用電話。”在東唐有不少寺廟,這不特別。特別的是,現在幾乎在地球消失的公用電話,在東唐還有相當的保有量。根據法律,市區五百米之內必須有一臺公用電話。通常來說,都有監控,但寺廟沒有監控。
曹云問:“我相信應該不會使用電話卡,應該是投幣,請問有沒有拿到電話投幣的指紋?或者是公用電話的指紋?”
一號法官道:“曹云,這不太現實。畢竟過了十來天了,就算現在去取指紋,也不太可能取到指紋。”
曹云點頭:“電話是唯一能證明曉月和證人聯系的物證,本來應該可以比較輕松的取證。但是現在無法取證,為什么?因為過了快半個月了。是什么導致這個情況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