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落:“對。”
曹云:“肉票沒有進行綁架行為,為什么會被認定為綁架同伙?”
司馬落道:“肉票協助了綁匪進行了多項犯罪活動,攻擊,搶劫,銷贓等活動,資料上有。”鎮定,鎮定,他也是人,沒什么好怕的。
學生就是學生,你以為我要你復述案情?
曹云道:“肉票到底是被認定為綁架同伙,還是被認定為犯罪同伙?”
法官和聽審基本是懵圈了,有區別嗎?什么鬼?
司馬落脫掉西裝,拉起袖子,雙手撐在桌子上:“這里有一個時間界限,在肉票恢復目田后,綁匪和她一起犯罪,所涉及的犯罪他們屬于同伙。肉票并非綁匪同伙,而是犯罪同伙。”
曹云反問:“不知道控方有沒有看資料,肉票為什么會恢復目田?這個時間界限是綁匪團伙遭受了攻擊,一人被捕,一人死亡。綁匪和肉票攻擊了路人,搶走了現金,手機等物品,最終聯系上超蝦快運。”
“怎么?”
曹云道:“怎么你妹!聽不懂?在綁匪團伙遭受攻擊之后,綁匪和肉票的行為屬于緊急避險。”
“緊急避險都出來了?你要臉嗎?”如果不是看在你是曹云份上,老子現在就過去揍你。
曹云不理會,面向聽審席:“大家都是道上的,我問大家一個問題,你被全城警察和菌隊追殺,為了活命,綁匪進行搶劫合理嗎?”
“合理。”三名聽審舉手。
“合理。”又有兩名聽審舉手。
“聽審在沒有得到允許情況下發言,視為擾亂法庭秩序。”司馬落怒:一群土豹子。
聽審席不買賬,一片混亂,去你X的,合理,搶劫算個屁……
法官敲錘子,沒人理會,然后保安槍響了,鳴槍后,法庭安靜下來。
曹云道:“法官大人,肉票和綁匪當時進行的犯罪,是沒有辦法的無奈之舉。我相信大家都能理解。通過搶劫得來的現金,他們渡過了一天。通過搶劫來的手機,他們聯系上了超蝦快運。也就是說,肉票本人即使是愿意的,主動,同意的,但是肉票本身沒有被殺死的風險,她這種行為在法律上被稱呼為偷渡。也就是大聯盟明令禁止的人**易中第五條,禁止商戶為平民提供偷渡服務。”但可以為逃犯,或者被追殺的目標提供偷渡服務,解釋的還很詳細,還說明自身安全等存在威脅,有偷渡需求情況下,才允許偷渡。
綁匪就屬于這個類型,因為同伙熬不住酷刑招供,綁匪被全城搜殺,不離開菲律賓南部,必死無疑。
曹云道:“在超蝦快運懷疑情況下,仍舊違反了大聯盟規定將一位沒有受到任何威脅的平民運輸到了某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由此可以肯定超蝦快運的行為已經嚴重的觸犯了大聯盟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