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云道:“她不是我的雇主,我沒必要交底。”
葉瀾問:“假設有人愿意貼錢請你索賠呢?”
曹云一愣:“那索賠的意義是什么?”
“就是……我寧可貼錢,也要對方貼錢,魚死網破。”
曹云無可救藥看葉瀾:“井下賠五十萬,礦妹自己貼五十萬,我拿走一百萬?神經病。”
葉瀾:“仇恨的力量是強大的。”
曹云:“仇恨的力量并不愚蠢,如果有五十萬的仇恨,那不如直接放棄民事索賠,法官在井下在量刑上就會從嚴考慮。”
葉瀾恍然大悟:“對哦,還有放棄民事索賠。”
A殺了B,A為了活命,讓自己的家屬滿足B家屬的物資要求,B家屬因此開出原諒書或者是相關的證明。法官在最終判決的時候,會考慮到死者家屬的想法。同時在操作上也默認這一做法。
反過來,A有可能被判處死刑,有可能不會被判處死刑。B家屬為了復仇,就可以通過公訴人就是檢控官聲明,家屬放棄民事索賠,強烈要求判處A死刑。這也會影響到最終判決結果。
罪犯死緩或者死刑,有時候是由受害者家屬的態度來決定的。
有童鞋說,B可以不為A求情,在法庭判決之后,再提出民事索賠。這自然是可以的。但是民事索賠能獲得的金錢與諒解獲得金錢差距是巨大的。假設A家境一般,其個人資產也就幾萬塊,作為B最好選擇就是聲明放棄民事賠償,爭取一命換一命。
假設A是富豪,家屬甚至可以開出一千萬,兩千萬的諒解金。
那這算敲詐嗎?正常都不會出現敲詐的情況,因為這時候家屬沒請個律師來處理法律問題,那是腦袋有坑了。
敲詐:你給我一千萬,我就在諒解書上簽字。
非敲詐:九百萬就想我諒解你?
A家屬:一千萬。
B家屬:我在乎的不是錢,是態度,是誠意。
B家屬朋友:我看算了,人死不能復生。人家態度也很誠懇,放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
B家屬:那好吧。
聲明:從道義角度來說,調侃受害者家屬絕對是錯誤的。這里只是說明下,敲詐和非敲詐之間的區別。簡單說,你別開價,你開價涉嫌敲詐。對方開價那是誠意夠不夠的問題。
……
和葉瀾一起旅游挺快樂的,葉瀾沒有什么小脾氣,有脾氣也拿曹云沒辦法。葉瀾不喜歡釣魚,但是愿意陪著曹云一起釣魚。這不是主要的,主要是葉瀾能找釣魚的快樂,這點就很難得。
約妹子打籃球,妹子目的就是和你在一起,于是同意了。但是她只享受和你在一起的快樂,并不享受籃球的快樂。葉瀾不喜歡釣魚,甚至不喜歡去海邊,因為時間一久皮膚會難受。但現在葉瀾已經習慣了,甚至主動約曹云去釣魚。
這點讓曹云挺難過的,曹云知道葉瀾喜歡上釣魚,是因為陪同自己去做不喜歡做的事后,喜歡上釣魚。曹云不喜歡這么欠賬。他更希望葉瀾討厭釣魚,拒絕去釣魚,自己才能心安理得。
“看什么?”葉瀾轉頭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