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人又拿了資料出來,“你先后兩次白血病,第一次住院花費在四十六萬。”
顧譯眉頭皺著,聲音虛弱,“我記不清了,如果醫院是這個數據,應該就花了這么多吧。”
“那你對你家里的財產狀況有多少了解”
顧譯更無力了,“我不知道,那會兒我還小,我還生病,我天天都在發燒,我每天都在害怕我會死,我真的什么都記不清了。”
“法官大人。”公訴人轉向法官,道“對于這一點,我做了調查,對顧家的財產有一定程度的了解。”
“顧譯第一次病愈,之后做了五年的長途貨車司機,這五年里,他的月收入大概在兩萬五左右,這是清單,根據當時的繳稅和社保金額,以及當時公司的補助金額,他五年的總收入一共143萬。”
“他第二次生病,花費在五十一萬,因為牽扯到骨髓移植,中間很多進口藥物是不走醫保的,最后醫保報銷了十一萬,剩下四十萬是從他父母的銀行卡上走的。”
“他第二次病愈之后十個月就結婚了,當時婚禮是在巴蘇大酒店舉行,一共請了十五桌客人,每桌的標準是8888元,一共133320元,這筆費用同樣是走的他父母的銀行卡。”
“請注意,這個時候原告已經因為高燒失聰整整一年了。”
聽眾席上,李風燃跟譚斐遠對視了一眼,李風燃小聲道“這個公訴人很給力,他把一切對顧棠有利的證據都調查出來了。誰聽了都會覺得顧棠從小就不受重視,這個虐待可能是從她父母開始的。”
譚斐遠點了點頭,看著公訴人冷靜的一條條列證據,緊張的手都握拳了。
“之后一年的時間里,顧父顧母相繼離世,被告賣了他們的房子,以1652萬的價格全款買下了他們現在居住的房子,裝修費用總計15萬,家具費用未包括。”
“這里還有被告名下銀行賬戶近十年的金額變動。”公訴人再次提交證據,“法官大人,在今年被告兒子上小學交擇校費以前,他的銀行存款是一直夠安裝人工耳蝸的,進口的人工耳蝸。”
“請問被告,你覺不覺得你說的一直攢錢為了給原告更換人工耳蝸,跟你的行動相矛盾呢”
顧譯都快攤在被告席了。
公訴人道“我的問題問完了。”
法官在卷宗上記了一筆,又道“進入下一個環節。”
因為提前咨詢過律師,等真問到虐待這回事兒,顧譯又恢復了精神,回答就很套路了。
顧譯“是我忽略了她,我每天早出晚歸,在家的時間的確不長,我看她能吃能睡的”
作為相關人員在下頭旁聽的劉晴冷笑一聲,偏頭小聲跟譚斐遠道“能吃能睡他可真能胡謅。”
連劉晴的都能聽出來的破綻,公訴人自然也不會放過,“你覺得一個十七歲的女孩子,身高160,體重67斤是正常的”
顧譯頓了一下,“她女孩子吃的都少,可能果果做飯不太合她胃口。也有可能是青春期,這個我不太了解,她以前沒有這么瘦的,她也就是這一年才瘦下來的。”
這也是他們兩個在家里商量好的,反正她都三年沒出門了,也沒人見過她,還不是隨便他們怎么說。
不過顧譯也跟張佳果說了,“這不能算是說謊,這是為了不讓壞人拆散咱們一家。”
張佳果同時狠狠地表了決心,“你放心等她回來,我一定好好照顧她,天天給她做她愛吃的飯。”
至于顧棠喜歡吃什么,這兩人再沒順著話題往下談論了。
公訴人又問,“她原先有多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