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辛者庫人,和八旗旗人、包衣一樣,里面也分犯罪旗人和其親屬、入關前的異族戰俘工匠農等等。并不是所有辛者庫人,身份都一樣。
犯罪旗人和其親屬才是大家普遍認為的罪人,而入關前的異族戰俘工匠農這些,是正常的包衣籍,這些人待遇和八旗、包衣一樣,國家還會發俸祿。
根據嘉慶清朝會典中的記載凡管領下俱為辛者庫人,其無官地者,十歲以上為一口,月給糧三斗六升;十歲以下為半口,月給糧一斗八升;至從前緣罪入辛者庫人,其口糧一體支給。
很明顯,辛者庫人總體地位是要低于包衣人,口糧配給只有包衣人的一半。
相比于皇上、皇子、親王等身份來說,管領下的辛者庫人是一種低賤的奴仆。然而在民間社會,“食辛者庫”卻一度還演變為身份的象征,是很多底層民眾夢寐以求的事情,并不是電視劇中演繹的那么慘。
可能有小天使要說,說了這么多廢話,還不是看不出來良妃是不是辛者庫罪人出身。
其實答案已經出來了,良妃是非常有可能是辛者庫罪人出身
瑚柱,覺禪氏,正黃旗包衣人。世居佛阿拉地方,天聰時來歸。原任膳房總領。其子都楞額,原任內管領。孫都爾柏特、阿布鼐,俱原任內管領,孫他布鼐,原任膳房總領。曾孫勒柏理,原任主事。塔漢、阿林,俱原任內管領。曾孫嘎達渾,原任內務府總管,康熙五十二年升任盛京佐領。
上面是描寫良妃親屬的話,只看職務,良妃家還是混的不錯,“阿布鼐”是良妃的阿瑪,“嘎達渾”是良妃的親哥哥。
但問題是清列代后妃傳稿記載“良妃衛氏,滿洲正黃旗,包衣人內管領阿布鼐之女。按八旗通志,滿洲正黃旗包衣第三參領所屬第七管領,系康熙二年分立。初令通易管理,傳至碩通務,病故。以包衣大阿布鼐管理。阿布鼐故,以他漢管理。”
是重點,康熙二年,良妃的家族改變了旗籍,良妃家族是早就投靠了清朝的,當時肯定是入了旗籍的,八旗是清朝的根本,不可能輕易改變,即便是皇上也不能對旗籍輕易動手。
所以發生這種事情只有兩種可能,一抬旗,二被貶。
根據我上面的推測,包衣管領下人地位比包衣佐領下人低,但看記載良妃的祖先之前混得不差,而且最初的管領還不是自家人,所以良妃家族這種情況肯定是被貶。
那康熙二年發生了什么事情會讓良妃家這種跟著清朝入關的“忠仆”被貶一般的事情可不行。
如果是貪污這事,清初貪污的確是查得很嚴,但參考八福晉郭絡羅氏的阿瑪事件,貪污也只是將當事人處死不會連累家人旗籍被貶。
我查了一下,康熙二年只有一件大事康熙的生母孝康章皇后佟氏薨逝
再看良妃親屬所任的職務膳房總領、內管領。膳房總管不必我多說什么,大家都知道是干什么的。
內管領處,機構名,又稱“掌關防處”、“內管領辦理公務處”。內務府下屬機構,掌供內廷食用、賞賜、祭祀所需點心餑餑、瓜菜、酒醴醬醋及玉泉山水、冰塊與各種器物,承應后妃等內廷主位下差務,承辦宮室裱飾、灑掃、拔草,修治宮內房屋、水道與宮外朝房公所,以及管理宮內需用車輛與各管領下人丁口糧等事。
內管領就是內管領處的管事官員,這位置掌管的事務,實在是和后宮息息相關。
所以有理由猜測,覺禪氏一家是因為孝康章皇后薨逝的事情,被康熙遷怒,貶到辛者庫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