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不會想到的,男人并不“喜歡”結婚,他們只是因為要延續基因才會考慮結婚。
“你還記得我第一次帶你來這艘游艇嗎”肯尼思忽然說。
“記得。”
他轉身,用右手臂抱住她,“我也記得。”
那天很美好,也很完美。
“那天下雪了,很冷。”
“你喜歡嗎”
“下雪嗎喜歡,又不喜歡。”
他輕笑,
低頭親吻她。
甜蜜得猶如玫瑰花瓣的嘴唇,柔軟的,香氣四溢。
她身上有好聞的氣味,據說,如果你能聞到愛人身上的氣味,那么她一定是你所愛的人。他特別相信這個說法,因為他在他的honey身上才會聞到那種讓他深深著迷的氣味。
要說美麗的女人他見得多了,美國王子根本不缺女人,無數女性想要跟他有親密接觸,他是國民兒子,也是國民情人,只要他想要,幾乎能“得到”任何女人。征服異性對他來說壓根不是什么難事,但唯有她是最特別的那個。
他說不上來什么時候便愛上她了,他的愛戀來的十分猛烈又沖動,他不喜歡失敗,也不喜歡她離開。二十歲的時候他從未想過結婚,三十歲的時候他卻迫切想要結婚,結婚有什么可怕的呢為什么你不想跟一個你深愛的女人結婚呢是不愿意嗎
事實證明,結婚真是他的人生路上最明智的決定他有了夢寐以求的婚姻和家庭,要是母親在世,她一定會為他他們感到高興的吧。還有父親,他只在影像資料中見過的父親,他也一定會為他感到高興。
他有著無法彌補的人生缺憾,現在,這個世界上他最愛的兩個人為他填補了他心中的空缺。
他也同樣希望自己和孩子能填補張文雅心中的空缺。
她這幾年沒有再做噩夢了,也從來不提季青青和張文彬,他真切的希望她能忘記。
糟糕的事情應該忘了,全忘了,她的生活中應該全是美好的事情,比如他,比如愛文。
愛文。
孩子很可愛,有他的一半基因和她的一半基因。大自然是多么神奇呀他的孩子。他們的孩子。升級當了爸爸讓他能夠以全新的視角感受人生,她一定也一樣。
游艇順著波托馬克河而下,停泊在河中心的某一處。
河水輕輕蕩漾,游艇隨波晃蕩。
“還記得第一次嗎”他故意說的很含糊。
“什么”
親熱的蹭蹭她臉龐,“就在這兒,我們的第一次。”
她沒說話。
當然記得,當時她很緊張,但又不想讓他覺察到她很緊張。他是個很好的情人,很溫柔,唯恐弄疼她。
于是,那一天的所有經歷都十分美好,令人難忘。
她還記得下著雪的波托馬克河,是很冷呀,但胸口又滿溢著數不清的快樂。他們的第一次,是呀,如果第一次就不怎么樣,那就沒有下一次和以后的很多次了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