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本朝現在的律法則是其女只需要按著風俗在百日內完婚,則能繼承全部產業。而若是其女出嫁,則財產由其女和夫家共同繼承。
這也是秦氏上門提議說要把入贅改為出嫁的一層原因,因為江月嫁去宋家之后,也不會失去繼承權,反倒是宋家能得到更多好處。
當然了,時下都已經知道他們二房沒落,而宋玉書在秦氏眼里更是有無盡造化,早晚要平步青云的,因此那點家財跟退婚相比,秦氏更屬意后者。
眼下距離江父去世已經過去了五六十日,百日完婚的期限只剩下月余時間。
若退了宋家這門親事,到哪兒再去尋一戶合適的人家呢
總不好再降低標準,倉促間尋個更配不上自家女兒的來濫竽充數,那更是要害了自家女兒一輩子的。
所以許氏才那般不贊同退親。
而江月跟她的想法則不同,錢財于她而言不過是身外物。
且江父辛苦半生積攢的家業早就賠付的所剩無幾,連京中的田地宅子都一并賤賣出去了。
眼下唯一還能稱得上家業的,大概也就是江家二老剩下的那點祖產一間不得變賣和轉讓的小飯館。
那小飯館的地段和大小很是一般,不然當年也不會連供養一個讀書人都十分吃力。
連帶著后頭江家大房發家之后都看不上這么一點蚊子腿似的營生,所以老太爺才給了江父繼承。
但江月卻說不出那點祖產不值什么銀錢,自己能帶著許氏過上更好的生活這樣的話。
因為連江月這對凡間銀錢都無甚概念的醫修都能想到這一層,許氏自然也能想到。
所以她口中的繼承家業,則也不是指實際的那點東西,而是一份傳承,一份江父雖然故去、但她和女兒仍然照著江父的遺愿那般好好生活的念想。
若她不是換了個芯子,而是原來的江月,大概也會和許氏秉承著同樣的想法。
她總不能頂著原身的身份再活一遭,承了江家人的恩德在先,后頭卻去做那違背原身本意的事兒吧
許氏說著話,情緒不由又激動了幾分,又是一陣胸悶氣喘。
江月那憑空多出來的醫術既已過了明路,見狀便立刻伸手搭上許氏的脈。
許氏的脈象往來流利,應指圓滑,如珠滾玉盤之狀,居然是女子妊娠后特有的滑脈
也難怪她頻繁的胸悶氣促,情緒起伏甚大。
這下子江月是更不敢刺激她了,立刻應道“您莫著急,宋家的親事退就退了,真要同那樣居心叵測的人家結親,雖解決了眼前的困境,但往后必有無窮盡的麻煩至于咱家的家業,您也不必擔心旁落他人之手。一月之內,我再另尋一個贅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