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飛提出來的經銷商入股模式,其實條件是很苛刻的,而且占的也只是干股。
至于入股的比例,楊飛提出來,每個經銷商,在成為優秀經銷商之后,每年的銷售量,都可以換成一定的“美麗積分”,積分可以用來兌換美麗集團的干股。
干股只享受分紅的權利,并沒有股東的其它大權。
干股雖然很常見,但其實《公司法》通篇并沒有提到干股,干股是公司高度自理自治的產物。
對上市公司來說,沒有干股這一說,干股制度一般是在未上市公司,特別是中小企業尤其普遍。
不過最高院在《關于辦理受賄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中倒有所提及:干股就是未出資而獲得的股份。
這么定義,干股貌似還真有點“干得的,不勞而獲”的意味。
和很多概念一樣,干股也有狹義廣義之分。
狹義上講,干股就是股權激勵。
公司為了招攬和激勵高級人才,將股東的分紅讓渡一部分給員工,這部分分紅對應的股權就叫干股。
反之,沒讓渡分紅的那部分股權就叫實股或濕股。
橫向來看,在一段時間內,總有一些公司有干股存在;縱向來看,任何一家公司在其發展過程中也總會借用干股這一趁手的工具。
沒錯,干股就是一個工具,跟扳手是一樣的。
老板經營一家公司就像是修理一架蹺蹺板,而干股就是修理調節蹺蹺板的扳手,老板利用這把扳手并根據蹺蹺板兩端不同的重量來做調節以達到平衡。
楊飛在這里提到的入股,指的就是股權激勵。
整個美麗集團都是楊飛的,這是真正的高度自主、自治。
在一般企業里,經銷商算是外人,很難參與到公司的股權激勵中來。
哪怕你賣得再好,賣得再多,那你還是你,我還是我。
現在,楊飛把經銷商這個群體,真正的納入到集團體系中來。
楊飛的話,在經銷商中引起強烈的反響。
這看起來是件好事,但要得到干股,卻很困難。
首先,你得從三千多個經銷商里面脫穎而出,成為優秀的經銷商。
然后,你還得存攢積分。
等積分足夠了,你才能拿積分換干股。
這個兌換比例是相當高的。
就算你當上了優秀經銷商,但如果你的年度總銷量不夠多的話,換來的干股分紅,也只夠你多買幾斤豬肉吃。
但是,如果你有能力,把銷量做起來,那你得到的分紅,就夠你在二線省會城市買一套房了。
對經銷商來說,不管有沒有這個股權激勵,他們都會盡力去銷售,畢竟自己就是老板。
但是,有了這個股權激勵,經銷商就更有動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