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圍繞皇位繼承權進行爭斗的同時,東林黨人同反東林各派展開了尖銳的權力之爭。這表現于許多方面,主要是爭“京察”。京察是明代考核京官的一種制度,規定六年一次,稱職者予獎或晉升,不稱職者處罰或斥退。爭京察就是爭朝廷的人事大權。1605年萬歷三十三年的京察,由東林黨人、吏部侍郎楊時喬主持。他在京察中提出要處分的人,有幾個是首輔沈一貫的黨羽。沈一貫的黨羽錢夢皋等人受到包庇,未遭處分,而楊時喬反被嚴旨斥責。不過,東林黨人和其他一些朝臣一再奏劾沈一貫遍置私人、欺上瞞下,沈一貫也被迫謝病不出,于次年退休。1611年萬歷三十九年京察時,東林黨人、大學士葉向高主持朝政,這一次,齊、楚、浙、宣、昆等黨一些人物被罷了官。但在南京則出現了另一種局面。原來明朝明成祖在1421年永樂十九年從南京遷都北京以后,仍在南京時稱留都保留了一套中央官署。這次在南京主持京察的,是齊、楚、浙黨方面的官員,他們排斥了所有支持東林黨領袖李三才的東林黨一派的人。1617年萬歷四十五年京察時,方從哲秉政,齊、楚、浙等黨多居要職,于是又排斥了東林黨人。終萬歷一朝,東林黨人大部分時間不掌握朝政,所以在京察中基本上處于不利的地位。他們支持熹宗繼位后,才受到重用。1623年熹宗天啟三年,當時東林黨人葉向高是首輔,趙南星則以左都御史身分參與主持京察,他痛斥齊黨亓詩教、楚黨官應震等人,堅決罷了他們的官。
政治思想
一、反對空幻虛無、談空說玄。
東林學派以東林書院為陣地,通過講學、論辯、研討、撰文、出書,對王陽明“心學”及王學末流在道德修養和認識論方面宣揚的種種虛、空、玄的主張和說教進行猛烈的抨擊和批判,從而推動了實學思潮的高漲。
二、提倡求真務實、實學實用。
盡管東林書院和我國古代其他書院一樣,講學和學術研究的主要內容也是儒家經史著述,但其不論在內容上、形式上和方法上都針對性、實用性較強,強調從實際出發,注重講實學,辦實事,有實用,求實益。這一點在東林書院的組織管理、規章制度、講學和學術研究的內容、方法,以及關于東林講學活動情況和顧憲成、高攀龍等東林領袖生平言行的記載中,都有比較清楚的反映。諸如東林書院會約儀式第一條強調,會講屬業余自愿性質,所以參加會講的通知不必要求每個人都來參加。第三條規定,舉行會講時,主持會講的會主由大小會公推產生,根據實際需要,由不同學者擔任;第四條規定,每次會講推舉一人講大學、論語、中庸、孟子即“四書”中的一段內容,然后大家“有問則問,有商量則商量”。第十一條強調要盡量簡化來與會的學人之間的交拜手續,不搞繁瑣的禮節和形式主義。
開放言路,反對宦官干政,反對礦稅,是東林黨的三項具體主張。
明朝中期以后,江南地區的商品經濟和工場手工業更加發展。在一些工商業發達的城市,商人、作坊主、手工匠以及其他城市平民,開始形成為一支新的社會力量,給當時的社會矛盾和斗爭帶來了新的影響。東林黨就有不少人是中小地主兼營工商的。他們有的人突破了傳統的農為國本的經濟思想,提出了工商皆本的新觀點。如趙南星說“士農工商,生人之本業。”李應升反對關卡重重、商稅繁多,要求執政者“愛商恤民,上不妨工而下利于途指販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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