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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37章 我與龍虎斗(四)此身非我有(1 / 2)

    大軍在城里繞了一圈,由禮部官員帶路,安頓在了般若寺,之前十八騎回京后就在這里落腳,因此并不陌生,蘿梟帶狼騎返回草原后,將士所剩無幾,住的頗為寬敞,李桃歌特意下令不許鬧事,這才拖著一身疲憊趕赴家中。

    華燈初上,月色朦朧。

    街道中人海消退,恢復往日平和場景。

    攤販不時傳來吆喝聲,籠屜里冒出陣陣白煙,往來的男女嬉笑打鬧,孩童在路中穿梭奔跑。

    李桃歌褪去官袍,換了身素衣,生怕惹眼,牽了匹老馬,緩緩徒步在京城,感受著久違的人間煙火氣。

    打仗打的久了,對太平日子倒是有些陌生。

    聞到路邊小攤飄來的香氣,李桃歌勾起肚子里的饞蟲,吞了口口水,“老板,來碗餛飩。”

    其它州府揭不開鍋,京城依舊闊綽,五谷肉類應有盡有,百姓也沒有面帶菜色。

    若沒有安西作亂,傾盡全國之力去征討,或許整個大寧都會如此吧?

    李桃歌想著想著,桌上多了兩壺酒。

    一名年輕人拖著一條瘸腿,坐在他的對面。

    黃雍之子,黃鳳元。

    黃李兩家交情深厚,李白垚黃雍在廟堂同進退,黃鳳元又是國子監博士,李桃歌對他還是充滿好感,驚喜道:“黃三哥,你怎么會在這?”

    氣度瀟灑自如的黃鳳元笑道:“從般若寺回相府,只有這一條近路,我在這里等你,只是碰碰運氣,你若不來,我自己飲酒吃肉,也挺快活。”

    言罷,右手拎到桌上一袋東西,“熊掌,烤紅薯,由我大哥親自掌勺,嘗嘗看。”

    同為世家黨子弟,李桃歌也不客氣,打開食盒,夾了一筷子軟爛脫骨的熊掌,并無腥騷味,入口即化,濃香四溢,不由贊嘆道:“沒想到,熊肉都能做到香而不膻,黃家大哥的廚藝,可比肩謫仙人。”

    這倒不是恭維,而是肺腑之言。

    李桃歌自幼跑山,隨獵戶獵到過熊羆,嘗過一口后,半個月見到肉就反胃,村里老人說,熊肉韌而厚,腥而騷,極難烹飪,全身又以熊掌為最,所以獵到熊后,自己從來不吃,扛進縣城賣給大戶人家。

    黃鳳元笑道:“我那大哥,不入仕,不修行,整日里與廚火為伴,琢磨佳肴,翻閱食譜,一呆就是一整天,我爹氣的又打又罵,可這樣也無濟于事,只好任由他折騰。”

    黃家嫡長子,未來的黃家家主,不知多少人夢寐以求的出身,貪戀廚道?

    李桃歌笑著搖了搖頭,“黃家大哥真是位妙人,有緣的話,望大哥傳授些廚藝,爐灶明臺,煙熏火燎,做出珍饈美味令大家垂涎,似乎也挺有趣。”

    黃鳳元歪著頭笑道:“大哥如若聽到,會將你引為知己。”

    李桃歌舉起酒壺,感激道:“謝大哥的手藝,更謝三哥的情誼。”

    來回六千里,褪去之前毛躁,舉手投足之間有了世家子弟風范。

    黃鳳元擠眼道:“我大哥自釀的鹿血酒,悠著點兒。”

    在邊關待久了,李桃歌喝酒喜歡大口暢飲,沒等黃鳳元提醒,已經干掉半壺,酒液入腹,似乎胃里燃起一堆柴火。

    李桃歌齜牙道:“年紀輕輕的大小伙子,不用喝鹿血酒吧?”

    黃鳳元收斂笑容,輕聲道:“我腿因頑劣被父親打斷,關進柴房耽誤了治療良機,大哥翻閱醫書,看到鹿血功效,能活血和疏通淤塞,有望使瘸腿康復,于是天天給我釀鹿血酒。你要是喝不慣,我派人再去給你買些別的酒。”

    “不用。”

    李桃歌擠了擠眼,悄聲道:“喝了一肚子西北風,正好用鹿血酒驅寒,順便養養身子,以備不時之需。”

    兩名勛貴到極致的世家子弟相視一笑。

    雖然相貌一個比一個俊俏端莊,可眼底盡是猥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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