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發生在某個未知的大都市。
可能是倫敦,可能是紐約,也可能是巴黎,甚至是東京。
這座城市,混雜著各色人種,混亂不堪。
主人公亞歷克斯和他的朋友們組成了一個團伙,恐嚇居民,瘋狂施暴,肆無忌憚。
社會治安,是混亂的。
警察,形同虛設。
故事以第一人稱的自述方式,在一間就把開始,幾個壞種在計劃夜晚的行動。
他們,襲擊了一個從圖書館里走出來的老頭。
洗劫了一家偏僻的商店,而后制造了一個不在場的偽證。
回家的路上,他們毆打了一個醉鬼。
然后和另外一群流氓,進行了一場慘烈的巷戰……
總之,這就是一群毫無底線的社會渣子。
他們以折磨他人為樂趣,甚至沖進了民宅,毆打房主,lj他的妻子。
無惡不作!
……
“帶發條的紅雀?”
小李子看了一半,只覺遍體發寒。
他抬起頭,看著劉進問道:“什么意思?”
“你看完就知道了!”
小李子猶豫了一下,問道:“是根據德隆的那個故事,想出來的?”
“是!”
“但感覺,德隆沒有這么壞吧。”
“你覺得那個壞種是什么好人嗎?”
“那是個渣子!”
劉進聳了聳肩膀,倒在床上,一言不發。
他,有點累了!
這一晚,小李子四人都在酒店住下。
酒店一共四層樓,客房很多,而且除了劉進之外,基本上沒有什么客人。
十幾年后,劉進曾住在這里。
但那時候的赫摩斯,已經是一個近萬人,而且變成了赫摩斯縣。
那時候的赫摩斯,是一個旅游城鎮,會有不少游客前來。
可即便那個時候,這個酒店也沒有住滿過人……現在?這個季節,根本沒有游客。
七天的寫作。
故事的情節,如電影一樣不斷在頭腦中閃現。
還有庫布里克的電影畫面,也一直充斥在他的大腦之中。
文字、影像,此起彼伏。
相互不斷驗證著什么。
劉進幾乎就是在這種不斷的比較和驗證之中,完成了這部作品。
《發條橙》,也叫作《帶發條的橙子》。
不過他沒有使用這個名字。
是因為‘aclockworkorange’這個名字,是源自于老倫敦的一個口頭語。
的原著作者安東尼·伯吉斯曾經有過這樣的解釋:發條橘子本身是不存在的,老倫敦人用它來形容奇怪的東西。它標志著把機械論道德觀應用到甘甜多汁的活體上。
所以這個書名的另一個意思,就是上了發條的人。
是不是真的?
不清楚!
安東尼本身就是一個非常善于創造古怪語言詞匯的人。
在原著里,他創造了二百多個那查奇詞匯,以展現出一種超現實的社會氣氛。
那些古怪的單詞,都在劉進腦子里出現了。
可以說,在完成這部作品之后,劉進已經進化成為了一個那查奇語言大師。
雖然有庫布里克的電影和原著作為基礎,劉進創作起來也并不輕松。
七天的極限寫作,不斷對比電影、原著和現實……他在原著的基礎上,還做了很多變化。
增加了更多的英美法西日的俚語,同時盡量弱化一些x暴力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