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來得及申請,預計在該項目產業化之前,我們會形成正規的企業標準。”葉佳怡坦言。
來自于價格司內部那位專家插話問道:“葉總,昌達集團自己定的測試標準,有沒有說服力?能否得到有關方面的認可?”
“這個不知道,但擺在面前的事實是,我們走在行業的最前列,無論監管部門還是企業同行,還都根本沒有做這方面工作,在無章可循的情況下,我們也只好自己制定測試標準,除此之外,好像別無他法。”葉佳怡道。
“葉總說的沒錯,走在行業最前列的企業或機構,如果在行業內無章可循,可以自己制定技術標準,而且在絕大多數情況下,你們制定的標準,將來完全有可能成為行業或全國標準的技術藍本,所以這種情況是允許的。”財經學院的另一位教授解釋道。
“剛才回答了馮教授的第一個問題,如果專家們對我的回答沒有異議,接下來我回答第二個問題。”
見無人接話,葉佳怡繼續說道:“對于測試合格,有利用價值的回收元器件如何定價,其實也沒有現成的辦法,但可以參照現有規章。說到底,動力蓄電池也是一種工業設備,根據現有財務準準,工業設備是有使用年限的,隨著使用年限的增加,設備的價值在不斷降低,所以,工業設備有個折舊率問題,我們參考工業設備的折舊辦法,決定蓄電池可利用回收原件的價值。”
來自稅務部門的專家表示贊同,“參考工業設備的折舊辦法定價,原則上沒有問題,葉總說得對,動力蓄電池也是一種工業設備,這樣認定舊設備的殘值,合情合理。但是,你們將蓄電池的使用壽命設定為多長時間呢?”
“大家知道,根據使用環境的不同,工業設備的折舊年限一般為6~15年,汽車動力蓄電池的使用環境是比較嚴酷的,行業現在還沒有定論,我們將其暫定為8年,合理與否,等有了行業共識以后,可以隨時修改。”葉佳怡道。
“這個可以接受,不過回收的蓄電池元件,你們準備用在什么地方?不會返回生產基地,當做新元件使用吧?”來自價格司的專家,半真半假地問。
關云天馬上接了過去,“你說這種情況那叫以次充好,假冒偽劣,在手工作坊和無良企業里比較普遍,但各位專家昨天也看到了,別的不敢說,昌達集團起碼是一家非常正規的企業,不要說現在,即使在我們當年的創業階段,條件那么艱苦,企業狀況那么糟糕,我們都一直堅持貨真價實,從不弄虛作假坑害用戶,因為那不是我的為人,也不是昌達集團的企業秉性。”
“的確是這樣。測試達標的回收元器件,我們不可能當做新元件在產品中使用,而是當做蓄電池維修的零配件,銷售到各維修網點。”葉佳怡補充說明。
“昌達集團的領導們對有關情況做了清楚而詳盡的說明,對你們的回答我很滿意,我沒有其他問題了,但我有個意見,我覺得你們在成本扣除那一項定得比較高,實際情況可能沒有你們想象的那么樂觀。”馮教授道。
關云天跟葉佳怡交換了眼神,“馮教授,你的意思......?”
“我覺得對于那些測試合格的回收元器件的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