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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過人生最羞恥、最低谷的時刻,老博士似乎觸底反彈了,一下子擺脫病懨懨的狀態,恢復成之前精神小老頭的模樣。下午就搬到鴉巢下的學士木塔,開始幫老伊蒙照顧烏鴉。
嗯,在征得丹妮、史坦尼斯與守夜人三方同意后,他還以自己的名義,向舊鎮送了一封長信,詳細介紹了野人與異鬼的情況。
當晚,黑城堡木頭大廳,守夜人、鹿黨爵士、野人統領齊聚一堂。
上首木桌后坐著龍女王、史坦尼斯、波文馬爾錫、卡特派克、梅利斯特、老伊蒙六個人。
下方餐桌拉開,留出一片空地,曼斯·雷德頹然跪在中間。
這是在公審塞外之王。
丹妮打算今晚就離開長城,但離開前必須處理好野人的首尾。
“曼斯雷德帶領野人入侵長城,必須處死,以儆效尤。既然他是我的俘虜,我就有權利按照我的信仰,把他獻祭給光之王。“二鹿嚴肅道。
“啊!”廳內守夜人、野人低低驚呼。
丹妮不置可否,問四個守夜人:“你們怎么看?”
“從古至今,塞外之王就沒有被寬恕的,更何況他違背了守夜人誓言。凡是逃跑的守夜人,一經逮捕,任何領主都有權將其斬立決。”波文馬爾錫緩緩道。
“對,無論如何,曼斯雷德必須死。”梅利斯特與卡特派克皆點頭贊同。
“判他死|刑沒問題,但能不能先吊死,再焚燒?”老伊蒙皺眉道。
“不是焚燒,是獻祭給光之王,”史坦尼斯咬牙強調,“祭品必須是活的!”
“我的看法與各位不同。”丹妮嘴角勾起一絲笑意,問道:“曼斯雷德是如何披上黑衣的?”
老伊蒙想了想,道:“大概三十年前,游騎兵塔格爾在鬼影森林巡邏時,意外遇到一個被屠了村的小部落。全村上下,百十口人,只剩一個四五歲大的野人小孩活著。
他就是曼斯雷德,塔格爾將他帶到黑城堡,由守夜人撫養長大,順理成章地披上黑衣,成為守夜人。”
“四五歲......”丹妮點點頭,又問下首的曼斯雷德:“你為何打破誓言,背叛守夜人?”
“呵呵,因為一件衣服。”曼斯雷德慘笑一聲,語氣復雜道:“我曾經是一名忠貞的守夜人漢子,也以為會一直干下去。直到有一天,我迷戀上名為‘自由’的東西。
那一次,我在巡邏中負傷嚴重,隨行兄弟擔心我撐不到長城,便把我送往一個自由民婦女家中——
嘿,都別這種表情,沒有艷情。那是一個老矛婦,很丑,很老。她沒那種需求,我也沒那個**。
養傷期間,她用紅色布料修補了我那件被撕裂的斗篷,可回到長城后,指揮官立即讓我換上統一的黑色斗篷......
然后,我就跑了。”
“呃,就因為這個?”眾人驚呆了。
“連選擇自己喜歡衣服的自由都沒有,我再不能忍受守夜人的生活,我要自由!”曼斯叫道。
老伊蒙沉聲道:“在長城以南,凡是遇到外出公干的守夜人兄弟,只憑他身上的黑衣,任何貴族都會給予食物與補給,甚至當成貴賓般對待,連國王也不例外。黑衣即是束縛,也是我們的旗幟與榮耀。”
“我不要這見鬼的榮耀,我只要自由。”曼斯大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