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妮扶額,腦殼痛。
“你全家都被人自由地屠殺殆盡,還不明白無序的、不可控的自由是多么可怕?”
“上次與你‘口頭種族之戰’后就明白了,但我真受不了守夜人的約束。”
“他不是當守夜人的料,也不是自愿或者因為罪責披上黑衣,一個孩子,心智不全,迷迷糊糊發下守夜人誓言,這不合理。”
接著,丹妮轉換成七神總主教模式,表情突然變得嚴肅莊重,潔白小臉隱約散發圣潔的光芒:“《七星圣經》第23章,天父對胡戈說,凡是非自愿締結的神圣婚約、發下的神圣誓言,都不受七神保護,該被眾人唾棄。”
在布拉佛斯南方,有一片名為安達斯的丘陵,是安達爾人的故鄉。而丘陵之王胡戈是安達斯第一任國王,類似于《圣經》中的大衛王。
《七星圣經》中很多內容都以胡戈與七神對話、交流的形式進行闡述。
在七神教義中,違背神圣誓言與婚約都是與違反賓客權利一樣的大罪。但也有前提條件,發下誓言的雙方都必須出于自愿。
這里的“自愿”,主要是指發誓的人脖子上沒有架著刀,內心是否愿意并不重要。
舉個例子,珊莎嫁提利昂,她肯定不愿意,但她與提利昂的婚姻受到七神保護。因為珊莎當時并沒大叫大嚷地反對,而是選擇了默默忍受。
如果泰溫綁著珊莎與兒子結婚,婚姻不僅無效,還會受到諸神詛咒——如果七神真存在的話。
此時,丹妮有點強詞奪理。
“如果曼斯的誓言都不算數,這世界上便沒有神圣誓言了。”史坦尼斯瞪眼道。
“我并沒有說不算數,但特殊情況特殊處理。他一個孩子,你們就不能寬容一點?”
孩子?
曼斯·雷德面色扭曲。
“他不是小孩,年紀比你大多了。”梅利斯特爵士嘴角抽搐道。
丹妮也囧了一下,摸了摸鼻子,尬笑道:“此時長城不是收留了幾百個自由民少年嗎?他們都是臨時守夜人,長夜之后自由選擇離去。曼斯雷德的情況與他們相識,只是守夜人收養的孤兒,算不得正統守夜人。”
“這是你新制定的規則,僅適用于此時,而非守夜人傳統。”史坦尼斯嚴肅道。
丹妮往椅背上一靠,斜眼瞧著他道:“你們就這么想讓他死?”
“律法就是律法,不容私情!”史坦尼斯堅決道。
“你腦殼有毛病!”丹妮不客氣指著他,嘲諷道:“一點兒政治智慧都沒有,把曼斯雷德控制在手中,號令塞外走散的十來萬野人部眾,不好嗎?
殺了他倒是干脆,可馬上,野人就會角逐出新的首領,新的塞外之王,然后再來騷擾長城,甚至與異鬼勾結......
留下曼斯,無論他能不能被控制,無論他的命令還有多少人聽從,可有他占了塞外之王的位置,新的野人王就沒法產生,野人也就團結不起來。
縱有十萬野人,一群散兵游勇,也對長城再無威脅。”
守夜人、鹿黨爵士、野人都呆呆看著龍女王,又震撼又驚懼:龍女王好有道理,龍女王好可怕!
二鹿暴怒的表情也慢慢凝固,張開的嘴巴合上,竟認真思考起來。
“啊,殺了我,你們殺了我吧!我有罪,我背誓,我帶兵入侵長城。”曼斯突然嚎叫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