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灼華的眉頭一跳,凜冽的目光掃向提問的人。竟然拿她做伐子。可這時候,她自然不能說,她的孩子不隨母姓來拖沐瑾后腿。
沐瑾說“我知道你們想的是什么,可你們有沒有想過,我要是沒有來自母親的這份繼承權,你們看到的沐瑾不會是現在的沐瑾,而是要么我已經讓我爹娘直接摁死在府里,要么我成為第二個陳王拉著大家一起死了。可東陵齊國依然入侵,蕭赫依然不會派兵,賴瑭跟沐堅必起沖突,到現在還耗在東陵戰事的泥澤中。”
從成國公府出來的周溫最是知道里面的情況。老成國公讓陳王造反給嚇到了,才早早地把沐瑾分出來,派到西邊讓他另起爐灶,做出最大的保全。
其余眾人,也沉默了。
沐瑾說“十月懷胎生我的,是我阿娘。我起家的錢財家業,大部分都是來自我阿娘和清郡沐氏,我姓沐,理所當然。沒有我阿娘,沒有我繼承清郡沐氏,不會有現在的我,不會有這幾郡之地,自然也不會有太廟供奉,什么都沒有。”
屋子里依然沉默,寂靜無聲。
沐瑾看向站起來,向他提問的人,說“多少人家,爵位只有一個,一群孩子爭一個爵位,落得死的死,傷的傷。眼下朝中有女官、將來還會有女國公、女伯爺。我許諾過殿下,要給親王爵位,如果將來我真的當了皇帝,她當了皇后,她身上有兩個爵位,一個是皇后,一個親王。她生的孩子,她想讓一個孩子隨她姓,繼承她掙下的親王爵位,有什么不可以的呢”
他頓了下,又問道“諸位就不想想,萬一兒子不成器,外孫成器了呢女人十月懷胎冒死生下來的孩子,憑什么不能跟自己姓退一步講,外室子、私生子,跟爹是沒關系的,哦,還不能隨娘姓、不能繼承親娘的那一份,怎么,爹娘俱在,扔去孤兒院啊。”
出言詢問的官員問“為何外室子、私生子跟爹沒關系”
沐瑾道“第一,私德有虧者,不能入朝為官做將。錢財美色,自來是貪腐重災區,屢禁不絕。人家送你個美女給你生一堆孩子,有麻煩了,托你利用職權之便,幫還是不幫”
“第二,婚姻是夫妻之間結兩姓之盟,有朝廷律令作保。這邊結著兩姓盟約,那邊遍地外室子、私生子蹦出來損害妻子、婚生子女的利益,置盟約于何境地婚姻律令的意義又有何在”
“你們若是不愿保持婚姻律令的公正,我可以廢掉它,換成撫養律令。就是不成親,以后男的、女的看對眼了就可以跟對方生孩子。孩子生出來,男的給撫養費,把孩子養到二十歲行加冠之禮為止,到死后,所有孩子一起來分財產,這關系夠深厚了吧,所有孩子都是一樣的待遇了。”
方易聽不下去了,也不敢再讓他們討論下去,不然擔心大將軍再給出更離譜的解決方式來,說“我暫且外室子、私生子跟父親沒有關系。”
沐瑾道“女的,如果沒成親生下孩子,孩子隨母親,由母親撫養。養不起的,可以送到孤兒院,由朝廷撫養或者是走領養程序,讓人能力撫養好孩子的人去教養撫育。”
“廢除休棄制度,成親之后,夫妻雙方,若是不和睦,任何一方提起和離,都可解除婚姻關系。”
“財產分割,若生育有子嗣,考慮到女人生孩子性命之憂,且對身體會造成極大損傷,應予以生育補償,每生一個孩子,可分走丈夫兩成財產,最多可分走一半。”
“若在婚姻存續期間,與旁人有染,并且證據確鑿,和離分財產時,應取三成,予以賠償。舉個例子,假如,夫妻二人共同生育三個孩子,丈夫在外面有了外室,妻子要和離,可以拿走八成財產。如果妻子跟外男有染,同樣要賠丈夫三成財產,如果孩子不是丈夫的,是妻子跟別人生的,也是以此標準為賠償。如果出現暴力毆打、隱匿財產之事,暴力毆打按照刑律傷人判處,隱匿財產以盜竊罪論處。”